主管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主办单位:中国就业促进会
编辑出版:《中国就业》杂志社
邮发代号:
创刊时间:1995
出 版 地:北京市
出版周期:月刊
期刊语种:中文
期刊开本:16开
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1006-8120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11-3709/D
新就业形态下的就业韧性培育:政策协同与路径创新
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深刻调整。一方面,数字经济催生了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灵活用工、远程办公等新就业形态蓬勃发展,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蓄水池”;另一方面,经济增速放缓与产业升级的阵痛叠加,结构性就业矛盾依然突出,“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的现象尚未根本缓解。在这一背景下,如何增强就业市场的韧性,成为《中国就业》期刊关注的焦点议题。就业韧性不仅指应对冲击的恢复能力,更涵盖了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的适应能力与自我迭代的进化能力。培育就业韧性,需要政策体系的系统性重构与协同发力。
首先,职业技能培训必须实现与新就业形态的“动态适配”。传统的培训项目往往滞后于产业需求,存在“政府端菜”与“市场点菜”的错位。未来,培训体系应建立在对劳动力市场监测数据深度挖掘的基础之上。通过实时抓取招聘平台的岗位技能要求、分析新兴行业的职业目录变化,我们能够精准描绘出技能需求的“热力图”。在此基础上,推行以企业为主体、以院校为支撑、以社会培训机构为补充的多元培训供给模式,尤其要加大对数字技能、绿色技能以及复合型管理技能的培训力度。同时,探索“培训券”制度,将选择权交给劳动者,由市场机制倒逼培训机构提升教学质量,实现技能供给与产业需求的同频共振。
其次,创业扶持政策需从“普惠式”向“精准滴灌”转变,为新就业形态的创造者提供肥沃土壤。新就业形态的创业者往往面临资金薄弱、抗风险能力差、合规成本高等现实困难。创业扶持不应仅停留在一次性补贴或低息贷款层面,更应构建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这包括:设立针对新业态特点的“无抵押信用贷”产品,利用大数据风控技术评估创业者潜力;建设高质量的创业孵化基地,提供法律咨询、财务代理、市场对接等“软服务”;更重要的是,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简化行政审批流程,为新业态留出“包容审慎”的监管空间。唯有让创业者“轻装上阵”,才能以创业带动就业,形成就业的乘数效应。
再次,失业保险制度必须进行适应性改革,从“保生活”向“防失业、促就业”的功能延展。传统的失业保险主要针对标准雇佣关系,大量灵活就业人员被排除在制度保护之外。这种制度性缺口,削弱了劳动力市场的整体安全网。未来改革的方向,一是要扩大失业保险的覆盖面,探索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失业保险的路径,并建立与其收入特点相适应的缴费与待遇机制;二是要前置失业风险预防功能,鼓励企业通过内部转岗培训、共享用工等方式稳定岗位,政府对企业的稳岗培训给予补贴;三是要强化失业保险基金对就业服务的购买功能,将职业指导、技能测评、岗位推荐等纳入基金支出范围,使失业保险基金成为积极的就业促进工具,而非消极的生活保障。
最后,劳动力市场监测体系的完善是提升就业韧性的基础性工程。我们需要超越传统的城镇登记失业率等单一指标,构建涵盖工资变动、工时变化、招聘热度、离职率、新就业形态从业规模等多维度的监测指标体系。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群体(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大龄劳动者)的跟踪监测,建立就业风险的预警机制。当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波动时,能够迅速启动政策响应,实现从“事后救济”到“事中干预”的转变。同时,打破部门间的数据壁垒,整合人社、教育、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数据资源,形成劳动力市场的“全景图”,为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综上所述,培育新就业形态下的就业韧性,绝非单一部门的孤立行动,而是需要就业政策、培训政策、产业政策、金融政策与社保政策的深度协同。这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场深刻的治理变革。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在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中,稳住就业基本盘,挖掘就业新动能,真正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战略目标,为中国特色就业理论体系建设贡献实践智慧与制度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