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主管单位:中国价格协会

主办单位:中国价格协会

编辑出版:《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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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刊时间:1991

出 版 地:北京市

出版周期:月刊

期刊语种:中文

期刊开本:16开

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2096-9112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10-1219/F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化与价格监管效能提升:迈向统一大市场的法治路径

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已成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在这一进程中,价格监管与反垄断执法作为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资源配置的关键制度工具,其协同效能直接关系到市场竞争的质量与活力。《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期刊所聚焦的领域,正是当前经济治理中最具前沿性与实践性的议题。本文拟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深化实施与价格监管效能的提升路径出发,探讨二者如何形成合力,共同破除制约市场畅通的体制机制障碍。

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从“自我审查”走向“刚性约束”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我国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其核心在于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然而,在实践中,部分地方和部门仍存在“文件一发了之、审查流于形式”的现象。究其原因,在于审查机制的内生动力不足,且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和问责约束。市场监管总局近年来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并加大了对违反审查标准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这标志着制度正从“软约束”向“硬约束”转变。下一步,应着力构建审查标准与反垄断执法标准的衔接机制,对于经审查后仍涉嫌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应当依法启动反垄断调查程序,实现审查与执法的闭环管理。同时,探索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党政同责,从源头上减少行政性垄断对价格形成机制的扭曲。

二、价格监管的数字化转型与精准执法

价格监管是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的第一道防线。传统上,价格监管侧重于对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显性违法行为的查处。但在平台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价格行为呈现出隐蔽化、算法化、动态化的新特征。大数据“杀熟”、低于成本销售、哄抬价格等行为往往借助算法工具实施,给传统监管手段带来严峻挑战。市场监管总局已明确提出要提升价格监管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运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预警等技术手段,对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的市场价格波动实施动态监测。例如,在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中,通过建立价格异常波动预警模型,能够第一时间识别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等苗头性问题,从而将监管关口前移。此外,针对网络交易平台内的价格违法行为,监管执法需要穿透技术外壳,重点审查平台规则、算法逻辑是否构成对经营者的价格限制或对消费者的价格欺诈,实现从“个案查处”向“规则治理”的跃升。

三、反垄断执法的深化:聚焦核心领域与民生关切

反垄断执法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最后屏障。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在医药、建材、公用事业、通信等领域持续开展反垄断执法,查处了一批重大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有力震慑了违法者。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反垄断执法的重心正逐步向民生领域延伸,特别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原料药、公用事业、教育、医疗等行业的垄断行为实施“零容忍”。在垄断协议审查方面,除了传统的横向垄断协议(如固定价格、划分市场)外,纵向垄断协议(如限定转售价格)的认定标准也在不断完善,尤其是对“轴辐合谋”等新型协议形态的规制,需要执法机构在经济学分析和法律定性上实现突破。在经营者集中控制方面,随着平台企业“掐尖式”并购频发,对未达到申报标准但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集中,执法机构应依法主动介入调查,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对市场创新活力的抑制。

四、反不正当竞争与价格监管的协同治理

价格竞争是市场竞争最直接的表现形式,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虚假宣传、商业诋毁、不正当有奖销售等行为的规制,与价格监管存在天然的交叉地带。例如,经营者通过虚构原价、虚假折价等方式进行促销,既构成价格欺诈,也属于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执法实践中,应当打破条线分割,建立跨业务条线的综合执法机制。对于同一违法行为,应当从行为性质、损害后果、主观恶性等维度进行全面评价,避免“以罚代管”或“多头执法”导致的执法标准不统一。同时,行业协会在维护公平竞争中的作用不容忽视,应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防止其成为组织实施垄断协议的“温床”。通过行政指导、合规指南等方式,帮助经营者建立内部反垄断合规体系,是预防价格违法和垄断行为发生的治本之策。

五、面向未来的制度展望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核心在于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价格监管与反垄断执法的终极目标,并非单纯地惩罚违法者,而是通过确立清晰的行为边界,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展望未来,随着《反垄断法》修订后配套规章的逐步完善,以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化实施,我国竞争政策的法治化水平将迈上新台阶。对于执法机构而言,需要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培养兼具法律、经济与技术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对于经营者而言,合规经营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内在要求。唯有监管者与市场主体良性互动,方能共同绘就公平竞争、繁荣有序的市场新图景。期刊作为政策研究与执法实践交流的桥梁,将持续为这一进程提供智力支持与舆论引导,推动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事业行稳致远。